关于做好2024年长春市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伤残鉴定中心长春几家
各县(市)区、关于工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知伤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病退(退职)的年长能力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2021年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春市残鉴春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申请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病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退职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劳动残疾人。
(二)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鉴定男年满50周岁、申请女年满45周岁。有关申请退职的通定中,不受年龄限制。心长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且符合在长春地区办理病退(退职)条件。关于工作
二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8月20日。做好知伤统一组织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的年长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报名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残疾人证核发残联审查同意;
(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外县(市)区申请人员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四
申请所需材料
(一)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
(二)所申报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及复印件。
(三)以残疾人身份申请人员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受理部门初审后需将劳动能力鉴定表、诊断或病历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
受理部门
(一)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审核后报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驻长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长春市辖区内企业在职职工,在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332、325室)报名。
(三)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
(四)具有残疾证并且有人事档案的人员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具有残疾证无人事档案的人员在残疾证核发残联报名。
六
相关事宜
(一)病退(退职)的劳动能力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病退(退职)的人员应当填写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或残疾证核发残联加盖公章。
(三)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病理等)。
(四)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所在医院按照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五)参加鉴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病历及辅助检查资料。鉴定现场携带病历不完整的,劳动鉴定机构不能出具鉴定结论。如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鉴定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
2.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统筹人员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
3.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
4.残疾人病退(退职)劳动能力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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